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在中哈霍尔果斯边境的洋酒走私案,共涉及2190瓶轩尼诗、马爹利、麦卡伦等洋酒,这些酒类通过合作中心走私入境,未经海关申报,偷逃应缴税款738070.15元。
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李某甲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走私轩尼诗、马爹利、麦卡伦等2190瓶洋酒,被判1年2个月有期徒刑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件详情可以看到,早在2019年11月,李某甲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经营“霍尔果斯XX名品店”期间,利用合作中心个人限购免税政策,组织“水客”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将大量酒类走私入境。
其中,李某甲帮助施某甲(另案处理)走私了2190瓶轩尼诗、马爹利等酒类。走私的酒类包括轩尼诗VSOP(1000ml/瓶)720瓶,轩尼诗XO(1000ml/瓶)180瓶,马爹利波本蓝带(750ml/瓶)480瓶,马爹利蓝带(1000ml/瓶)360瓶,芝华士25年(700ml/瓶)60瓶,麦卡伦蓝天(1000ml/瓶)240瓶,轩尼诗詹姆士(1000ml/瓶)150瓶。
所有这些酒类通过合作中心走私入境,未经海关申报,偷逃应缴税款738070.15元。根据案件中标明的洋酒及偷逃的税款总额来看,该案件的涉案金额约为37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由于中哈边境有每人每日8000元免税购物优惠政策,且每次可携带2瓶1.5升以内洋酒,这一优惠政策便成了李某甲等人钻空子的目标。由于每次可合法携带入境的免税酒限制为2瓶且总容量不超过1.5升,这些水客头目通常将2瓶酒视为一个单位,并向带货者支付20至30元的费用。
李某甲便通过组织“水客”的方式,将轩尼诗、马爹利以及麦卡伦等洋酒从合作中心带出,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化整为零入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同案犯施某已安排施某甲,将合作区内的酒交给李某甲等水客头目,由水客头目带出合作区并安排人集中收集,并且每个环节都有登记、报账,公司会计根据收发货情况制作清单并结算费用,最后,由施某甲、海某某等人将带货费用再交给水客头目。据了解,该批走私入境的洋酒,大都通过快递公司发往广东等地区。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李某甲的认罪态度,法院判决李某甲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19年前后需求量大、税差大,洋酒走私频繁
除了上述案件之外,霍尔果斯近年来已查获多起洋酒走私案件,金额从几百万到几千万元不等,之前烈酒商业也曾报道过多起相似案件。(详情见:《从中哈边境走私麦卡伦,新疆又查获一起“蚂蚁搬家”洋酒走私案》《新疆查获“蚂蚁搬家”洋酒走私案,水客利用每日2瓶免税额度运回》)
为何近几年在霍尔果斯频频出现各类走私案件?烈酒商业注意到,国内进口洋酒和哈萨克斯坦进口洋酒的综合赋税存在不同,哈萨克斯坦的批发价远低于国内。这样一来,便给了这些不法分子走私获利的空间。
据了解,哈萨克斯坦对进口酒类征收关税蒸馏酒及烈酒每升2欧元;增值税是12%;烈酒消费税是每升约合4.79欧元。而中国进口威士忌的综合赋税在38%。
烈酒商业发现,霍尔果斯近日公布的走私案件大都发生在2019年左右。“2019年前后,无论是广东、福建还是其他地区,对于高端洋酒还有着十分稳定的需求,那时候商品还有一定的差价,即便抛开从新疆运往广东的运费以及给予水客的费用,其利润也十分可观,所以滋生了一些走私客,但是近几年来,各类洋酒社会库存比较大,需求出现缩减,价格已经逼近水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走私情况相对比较少。”福建泉州洋酒经销商李承泽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