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引领新征程|四特酒扛旗 推动品类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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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引领新征程|四特酒扛旗 推动品类建设迈上新台阶

持续完善特香白酒标准体系建设,树立品类价值标杆,强化品类领航地位。

作为中国十二国标香型之一的特香型白酒,以独具特色的“12353”的酿造工艺,成就了它别具一格的风味。四特酒酿造以整粒大米作为酿造原粮,以中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造中使用“续渣混蒸、三进四出”的工艺流程,使得四特酒兼具浓、清、酱三种香型的复合香气,又诸味协调,幽雅舒适,在风格上四特酒说可以是博采众长,正因如此,也使得四特酒在众多白酒品牌中脱颖而出。

1963年、1980年、1983年四特酒连续三届荣获江西省名酒称号,1984年四特酒参加轻工业部酒类质量大赛荣获银杯奖,品牌锋芒逐渐显露。1988年是四特酒发展最为重要的一年,著名的白酒专家周恒刚先生,带领专家团队在四特酒厂实地调研,得出了“整粒大米为原料,大曲面麸加酒糟,红褚条石垒酒窖,三型具备犹不靠”的结论,专家团队一致认为四特酒与其他白酒的香型明显不同,具有成为独立香型的条件,将四特酒确定为特香型。1997年特香型正式获批成为独立香型,同年也制定了特香型白酒的行业标准。在后来的2017年,特香型获批国家标准。2011年,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其秘书处落户四特酒公司,四特酒在全国特香型白酒标准修订上有了“话语权”,进一步巩固了四特酒对特香型白酒的主导地位。

2024年9月,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全国白酒标委会)特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简称:特香分委会)第三届第二次全体委员大会暨《白酒质量要求 第7部分:特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审定会议在北京市中国酒业协会隆重召开。特香分委会秘书处李科发对特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并对《白酒质量要求 第7部分:特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修订内容向各位委员做了详细介绍,参会的全体委员一致通过了《白酒质量要求 第7部分:特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修订内容。

会议现场,四特酒公司总经办副主任聂清平代四特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昶先生发表致辞,他提到,“四特酒公司作为特香型白酒分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特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牵头制定者,始终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四特积极探索白酒标准体系修订延伸向消费端的工作思路,总结特香型白酒传统工艺特征“12353”,不断挖掘和归纳白酒感官评价术语,建立消费者易于理解的标准化语言,从而向消费者清晰地传递特香白酒特色及产品特征,并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

白酒的香型标准是白酒企业提质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能够为企业产品的工艺创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消费者培育和品牌建设等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和依据。

特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修订实施,是四特酒作为品类领航者对特香型发展建设的积极实践;新标准更是一条新的质量基准线,对四特酒以及整个特香型品类都将产生更加深远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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