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原董事长高卫东受贿1.1亿余元,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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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原董事长高卫东受贿1.1亿余元,被判无期徒刑

茅台原董事长高卫东受贿1.1亿余元,被判无期徒刑

2月2日,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高卫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高卫东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贵阳市副市长,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厅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经营公司、承揽工程项目、获得土地开发权、购买茅台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相关人员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1亿余元,其中465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卫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高卫东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部分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高卫东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高卫东在贵州茅台任职时间较短,2020年3月出任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8月,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推荐丁雄军为贵州茅台董事、董事长人选,建议高卫东不再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高卫东改任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

2022年1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高卫东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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