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通过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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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通过审定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协会CADA

5月31日,中国酒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认定与保护指南”团体标准审定会。

“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通过审定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文化部原副部长、中国向联合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组织评审委员会主任王文章,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文儒,中译出版社社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旗舰杂志《信使》总编辑乔卫兵,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何勇,国家一级导演、“世界记忆遗产名录”之纪录片《澳门记忆》导演郝蕴,《酿酒》杂志主编赵彤,中国酿酒大师杜小威(函审),露酒遗产专家、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项目主持人、正高级工程师韩英,中国酒业协会文化工作委员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任志宏,中国酒业协会文化工作委员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张志刚,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文化研究室主任冯文静参加了审定会。

“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通过审定

审定会由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何勇主持。

“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通过审定

2022年8月18日,在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高峰论坛暨中国酒业协会文化工作委员会年会上,中国酒业协会举办了“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制订工作启动仪式,并确定汾酒集团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与会企业作为参与起草单位,中国酒业协会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负责标准制订的协调工作。

近一年来,标准起草组在参考国际、国内多种文化遗产法律、条约、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酒业文化遗产的活态特质与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文化遗产保护的共性要求及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的特性要点,五易其稿,拿出了“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讨论稿)。经过2023年中国酒业协会文化委员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委员会理事会(扩大)会议讨论,团体标准审定委员会全体专家函评,又反复修改10余次,形成了“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认定与保护指南”团体标准(审定稿)。

“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通过审定

审定会上,审定委员会听取了标准起草组的工作汇报、标准编制说明和主要内容汇报,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质询、答疑和讨论,通过了审定。

审定委员会认为,“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认定与保护指南”团体标准,是中国酒业第一个文化类管理标准。该标准创新性提出,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是集多种活态文化遗产于一体的、以人为中心的新的文化遗产类型。文化遗产内部各部分之间相互关系非常紧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将其中任何一个部分拆分,都会影响遗产的完整性。因此针对性地制定了集酒业多种活态文化遗产于一体的、以人为中心的标准。

“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通过审定

审定委员会认为,该标准在“术语与定义”方面,首次定义了“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及其内容,填补了国内文化遗产的空白;在“分层次保护”方面,首次提出了“以文化保品质,以品质保市场,以市场保生产,以生产保遗产”的“四保”理念;在“信息发布”方面,首次提出把《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报告》,作为企业ESG报告的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国酒业新文化的系统观。

“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团体标准通过审定

审定委员会最后一致同意通过审定,认为该标准为国内首创,是“中国酒学”在文化遗产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总体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对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认定和保护具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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