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国酒时空
近日,贵州茅台官网发布2021年度负责人薪酬信息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2021年,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税前报酬为35.04万元。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2019.7-2021.8)税前报酬为101.71万元。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2018.06-2021.08);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监委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2021.08-2022.10);集茅台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卓玛才让税前报酬为83.83万元。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山税前报酬为82.81万元。其中,丁雄军自2021年9月起在集团公司领取薪酬。
据悉,公告内容是按照《省国资委关于2021年度茅台集团负责人薪酬审核意见和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国资函考核〔2023〕40号)文件要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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