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贵州茅台商标权未赔付,贵州两家酒企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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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贵州茅台商标权未赔付,贵州两家酒企被曝光!

文 | 卖酒狼团队

编 | 余小梅

9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裁定书,即《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窖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据“裁定书”内容显示:贵州金窖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窖酒业)、贵州老酱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老酱台酒业)等列为被执行人,理由是:“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

A

生效判决被无视,两家酒企被冻结270多万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金窖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老酱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被执行人之间曾存在“商标权纠纷案”。

针对“商标权纠纷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商标权纠纷案”分别下达过民事裁定书,即(2021)湘0104民初5356号民事判决书、(2021)湘01民终14931号民事判决书,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对此,金窖酒业与老酱台酒业却选择了“不执行”。

9月29日发布的“裁定书”中明确写到:金窖酒业、老酱台酒业等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贵州金窖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267570元(执行费24785元)或扣留、提取其应得收入2267570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贵州老酱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7790元(执行费7400元)或扣留、提取其应得收入507790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三、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艾小女的银行存款20645元(执行费206元)或扣留、提取其应得收入20645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以上迟延利息计算至本裁定之日)。

B

“后果严重”企业形象、品牌声誉难重塑

需要大家注意到的是,上述两家被执行公司都来自茅台镇,在“酱酒大抱团”、“产区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与贵州茅台同居一地的他们,却成为了被媒体曝光的“被执行人”,着实是太不好看了。

金窖酒业官网显示:公司系列酒与国酒茅台一脉相传,同产自于国酒之乡——茅台镇,在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长河中,茅台镇古代酿酒人经过千年探索,成就中国酱香型白酒基地不可复制的唯一代表。

与国酒茅台共享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取当地原生态红高粱,用传统而独特的酿造工艺生产,经数年窖藏精心勾兑而成,具有酱香突出、酒体醇厚丰满、头爽尾净、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之风格,是宴客馈友之佳名。

老将台酒业官网显示:多年来,公司勇于探索、不断创新,致力于产业一体化、 经营多元化、发展集团化的理念,于2020年成立“贵州老酱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面进入集团化运营。

贵州老酱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处酱香酒的核心产区。公司占地面积400余亩,制酒车间6个,窖池300余个,年产酱香基酒5000余吨。

截止9月30日,全网已有多家媒体发布了关于“金窖酒业、老将台酒业成为被执行人”的报道。

对此,有关注到该事件的业内人士直言,“沾茅就火”,金窖酒业、老酱台酒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事,在行业内很快就会传开,对企业形象打击必定是十分严重的。

该业内人士认为,当下是一个“品牌为王”的时代,信誉与品质一样,都是酒企支撑品牌越做越大的柱石,当这柱石出现裂缝了,应选择马上修复,“拖下去”的结果只会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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