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酒馆招募未成年人被判侵权
酒业
酒业 > 酒业风云 > 正文

全国首例!酒馆招募未成年人被判侵权

通过建立微信群邀请未成年人免费喝酒带气氛,还招募未成年人在酒馆打工,多名未成年人深陷其中,身心均受到伤害。

1月11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涟水微时光酒馆及经营者李某某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据悉,该案为全国首例酒吧侵害未成年人权利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全国首个由法院和检察院同时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案件。

经查,自2020年10月起,涟水微时光酒馆(挂牌为V-PARTY酒吧)通过组建微信群,以免费提供酒水等为由招揽附近未成年在校生在酒馆担任营销员、服务员。此前,该酒馆因存在招用未成年工和童工的违法行为,被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处以2万元、8万元的行政处罚,因不配合检查被处以1.8万元行政处罚。

庭审中, 法院认为,未成年人因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思想、行为易受到不良因素干扰,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涟水微时光酒馆为达到盈利目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饮酒,招用未成年工,用免费酒水为诱饵吸引未成年人前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年多的经营时间内,该酒馆因发生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事件引发警情数十次,对周边学校的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不特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使不特定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遭受被侵害的风险,具有损害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都表现出悔意。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较弱、辨识能力不强,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甚至造成未成年人因饮酒醉酒诱发各类刑事犯罪发生等严重后果。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身心健康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科普: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