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最近接收海外“样酒”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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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最近接收海外“样酒”很艰难

来源|葡萄酒商业观察

由于疫情导致酒商无法出国选酒,国外酒庄也无法来华布展,如今,许多中国葡萄酒进口商都采取与供货商线上交流的方式,谈到比较深入、需要自己尝试葡萄酒的时候,供货商往往以礼品的形式把葡萄酒寄给进口商,用于进口商自饮。

然而,部分酒商反映,收酒的时候,会遭遇被海关征税的情况。不仅税费较高,还需要填写一大堆报关资料,并且找专业的货代公司处理,大大降低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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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商收到精品酒被征税,

仅服务费就达到酒的价值

酒商林琦(化名)最近就遇到了如此麻烦事。在今年6月,一家国外酒庄给他推荐一款意大利的精品葡萄酒,林琦对这款酒表示出兴趣,酒庄于是以礼品的名义给他寄了两瓶小支装的葡萄酒,请他品尝。

但两周后,林琦却收到一封来自快递公司的邮件,邮件称:此件包裹接现场报关员反馈,包裹中的葡萄酒市场零售价单瓶的价格为200欧元,根据规定,两样物品以上的金额超过1000元人民币不能按照私人物品进行清关。

货代公司给了林琦两个选项,第一是正式报关,第二是退运。林琦选择了快递公司邮件中随附的报关行,报关行负责人要求林琦提供包括卫生证、中文标签等一系列资料。其次,清关代理费、商检代理费、抽样送检费等加在一起,价格即达到1080元,已超过了葡萄酒本身的价格。

“交税倒不是问题,但一系列资料填报非常麻烦。”基于此,林琦便打算放弃这两瓶礼品酒,但快递公司称退运会产生运费,并要求寄件人联系其所在地的快递公司分支机构并开设账号,如过程超过3个工作日,则需支付仓储费。每延长一天,货件按实际重量收取每千克人民币 0.5 元的费用,或每个货件收取人民币 50 元的费用。

如此情形,让林琦感到进退两难。幸好最终酒庄出面与货代公司联系了退运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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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酒也遭遇类似尴尬

进口商李路(化名)在收取餐酒产品时,也遇到被收税的情况。

李路与西班牙一家葡萄酒企业有业务往来,这家西班牙企业同样是在今年推出了新产品,便希望寄两瓶礼品酒给李路尝一尝。不过,这家企业一次性给李路寄了6瓶酒,在产品到达中国口岸时,李路就接到了国际货运公司的电话,称要收取每瓶酒60元的快递费。

究其原因,在于西班牙企业在填报资料时,在价格一栏注明了每瓶葡萄酒的零售价为16欧元,折合人民币120元。货运公司称一旦按照50%税率计算,税额超过50元,则需征收。

李路联系了口岸的报关公司,报关公司给出的报价为含税1000元人民币,高于葡萄酒本身价值,并且也需要填报一系列资料,包括西班牙寄件方的发票,极为麻烦,李路不得已决定放弃了这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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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知这些规定与经验可合理规避

就这两种情况,WBO查询了相关资料。上述规定均源于“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该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葡萄酒的税率规定为50%。

也就是说,即便国外供货商寄给中国酒商自用的葡萄酒,价格一旦高于100元人民币每瓶,进境时都会被收税。

其次,海关公告还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此外,一些酒商也给出建议,一个地址最多寄两瓶酒。

不过,WBO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无相关明文规定。一名进口商也表示:这实际上仅仅是一个经验之谈。

就此,深圳龙一供应链有限公司的Neil表示:这的确是一个实操上的问题,因为海关对于这种小件货物,是以合理自用的原则进行验放,一些关区或是以两瓶葡萄酒作为贺礼自用的标准。而两瓶葡萄酒的限制,实际上是个人行邮的相关规定。

不过,一个法国葡萄酒品牌的中国区代表建议:进口商一方面合法规避,但如遇到类似问题,还是放平心态,依法交税,按流程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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