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酒水乘坐飞机、火车、客车时,都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携带酒水乘坐飞机、火车、客车时,都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春节期间的交通运输

临近过年,春运大潮也将再次来临……若是此时还有酒友们想要带一些酒回去和家人分享的话,针对交通工具的不同,到底应该怎么做才不至于被安检人员拦下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火车& 动车

根据铁路最新禁带目录中的相关规定,散装酒不能带上火车,但包装正规、完好的酒类可以携带。

如随身携带,重量需在旅客携带品允许携带的重量范围内(成人20KG,儿童10KG,外交人员35KG),同时长宽高相加不得超过160厘米,动车组不超过130厘米,如遇特殊时期应以公安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携带物品超过规定则应办理托运,可托运物品包含包装完好的白酒、啤酒(含软包装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如果酒、白兰地、威士忌、青梅露酒)、药酒和其他含酒精的饮料。但要注意,乙醇(酒精)属于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携带。

                 

飞机:国内&国际航班

国内航班

根据民航局《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国际航班

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国内航班,国际航班还得根据海关规定及飞行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需在国外、境外机场转机的由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购买液态物品,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国外、境外机场对携带免税液态物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适用本条规定。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盛放在袋体完好无损、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

注意事项

因为酒属于易碎的物品,为防止酒类渗漏,作为托运行李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局的有关规定。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托运时请告之工作人员贴上易碎小心轻放的标志,便于工作人员在装卸时轻拿轻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酒类易碎可声明价值:不声明每公斤的赔偿金额不会超过50元人民币,声明价值附加费千分之五,损坏后按声明价值赔偿且不超过实际价值。附加费不退。

                 

长途汽车

根据适用于所有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的危险品查堵工作的《客运站危险品查堵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对乘客可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的规定中,标明了每人限带包装完好的白酒2公斤,但对于其他酒精饮料及托运未做特殊规定,但作为易燃易爆物品的酒精仍然不可以携带。

乘客要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做好酒类的密封包装,防止破碎、泄漏。

注意事项

除此之外,部分地区的车站根据当地情况所执行的标准和处理方式可能有各自的规定,请按照当地车站要求来做哦!

                 

地铁

各城市轨交管理条例不同,例如《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九条即对禁止携带的物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有严重异味、未经安全包携带装的易碎、尖锐物品;禁止带入地铁车厢。

只要酒水包装完整,无刺激性液体溢出,就可以在经过安检机检查后带上车厢。但每位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3 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 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7 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个人入境

根据《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规定中:

1)中国籍旅客:

· 对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 对其它旅客,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 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旅客和经常进出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不适用上述免税规定。

2)对外籍旅客,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注意事项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进出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另外,一般情况下,针对超出部分,入境居民须自觉遵守海关相关规定,主动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税物品。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和海关工作人员沟通说明。

旅客携带超量、不属自用或贸易特征明显的红酒进出境,须按照进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第一类物品: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1件。

文章来源: 葡萄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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